涟政办函〔2016〕105号
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涟水风光带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
通 知
涟水风光带沿线各有关单位:
涟水风光带(南岸)配套建设工程是我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,项目实施范围西起梅子桥,东至工业桥。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,工程已于7月9日动工建设,拟于10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。为确保按期竣工,现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施工红线范围内沿线各单位所属的建(构)筑物,由各单位包干负责,于8月5日前自行拆除,产权已明确至个人的建(构)筑物,由各单位负责与业主协商,于8月5日前签订好拆除协议,限期拆除。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,由各单位责成户主在8月5日前自行拆除。
二、施工红线范围内沿线各单位土地上的青苗等,由各单位包干负责,于8月5日前自行清理。
三、涟水风光带建设是利在当代,功在千秋的德政工程,民心工程。沿线各单位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,积极服从市委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,全面落实工作任务,全力支持工程建设,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。
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8月1日
来源:涟源政府网
编辑:石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