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扶持奖励的公示
根据《涟源市文艺扶持奖励办法》(涟办发〔2014〕28号)及有关解释和补充规定,经过发布申报通知、作者申报、各协会资格初审、市文联复审、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讨论审定等程序,拟对我市2018年7月1日——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128件文学、书法、美术、摄影、音乐等作品进行扶持奖励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及时反馈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和凯发k8官凯发k8的联系方式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拟扶持奖励作品的申报和审定,各有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广大作者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公示时间:2021年7月16日——20日
联系电话:0738—4980870(中共涟源市委宣传部)
0738—4420203(涟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)
中共涟源市委宣传部
涟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21年7月16日
附件:
来源:涟源新闻网
编辑:石成